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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有温度:高速公路交通执法大队人性化执法获群众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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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2日,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一支队一大队执法队员在巡逻中遇到一起特殊的“案件”。在包茂高速出城方向1596处,他们发现天桥边网上悬挂着一串串萝卜条,显然是有人在晾晒萝卜干。

执法队员迅速联系了当地村委,找到了悬挂萝卜条的村民白大婶。白大婶解释说,她今年种了很多白萝卜,想制作萝卜干备过年使用。由于家中空间不足,她选择了高速公路天桥作为晾晒场所。

执法人员对白大婶的行为进行了耐心的解释和劝导,指出在高速公路天桥上悬挂物品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并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进行了普法宣传。他们还积极协助白大婶在非公路用地范围内找到了合适的晒萝卜地方。

白大婶在了解情况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会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工作。她对执法人员的帮助和劝导表示感谢,并承诺会向街坊邻居普及高速公路相关知识,共同维护道路安全。

这起事件的妥善处理,凸显了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一支队一大队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也注重人性化执法和为民服务的理念。他们以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成功化解了群众的误解,得到了村民的赞扬。这样的执法方式不仅维护了道路安全,也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执法人员提醒:跨高速天桥是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建筑,边网属于高速公路附属设施,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禁止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杨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