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下午4时许,南漳彰诚法医司法鉴定所主任尤明峰等4名工作人员,经过1个多小时的驱车行驶,见到了暂居宜城市女儿家中养伤的南漳籍当事人余某,并为余某现场进行了法医司法鉴定。
余某今年57岁,是南漳县长坪镇陡山村农民。2023年6月28日,余某在为当地一山林老板捡柴时被砍伐的树木砸伤,导致出现头部损伤、胸椎骨折、肋骨骨折等病症。考虑到父亲无人护理和生活不便,出嫁到宜城的女儿将其父接到家中暂时居住,以尽孝道。期间,因赔偿事宜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余某随即向南漳县人民法院提出了民事诉讼。南漳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司法诉讼程序委派了法医司法鉴定机构。南漳彰诚法医司法鉴定所在接到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和当事人的申请后,考虑到余某行动不便,主动与当事人联系沟通后,决定远赴宜城,异地上门为余某提供司法鉴定服务。
12日下午4时许,尤明峰等4名工作人员来到当事人余某女儿家中,在详细了解余某的身体损伤和康复情况后,当即结合相关病例材料对余某进行了全面法医学检查,并按法医司法鉴定程序完成了相关司法鉴定工作。
在得知余某家庭十分困难、经济来源主要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后,该所决定减免当事人专家会诊费、出诊费、上门服务、交通等费用。
您们大老远为我上门服务,还减免了不少费用,谢谢您们!余某用真诚的语言表达了司法部门贴心为民的赞许。(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