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托克前旗:
构建“1+1+N ”模式
推动“一把手”监督走深走实
“一把手”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的“班长”“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在地方、单位和部门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鄂托克前旗以构建“1+1+N”“一把手”监督机制,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延伸监督触角,持续加强“一把手”监督走深走实。
出台1项制度。聚焦“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这一条主线,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细则》,从4个方面细化了21项具体举措,加强旗纪委监委、组织部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用,明确执行党内请示报告制度、“一把手”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等11项具体措施。同时,聚焦当前党内同级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了“一把手”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教育管理监督机制、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机制、领导班子权力运行制约机制、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制度、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和报告制度等5个方面的制度机制,明确和细化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同级纪委等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形成明责、督责、述责、考责工作闭环。
制定1张清单。围绕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个方面,制定《“一把手”监督责任清单》,列出16项监督任务,明确各项任务的具体责任单位、监督主体、监督举措及监督方式,实现监督清单化管理。同时,联合人社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全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工作自查的通知》要求,对全旗“一把手”履职情况开展全面排查,通过单位(部门)自查、组织人社部门核查、相关部门协查的方式,从源头上提高各类监督数据的准确性。同时,利用平时考核每季度对“一把手”在掌人、权、物方面存在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视问题情节轻重,及时进行提醒、函询、诫勉或给予纪律处分。
配套N项机制。一是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把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方面的监督结合起来,建立组织、纪检、公安等18个部门共同参与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收集掌握各单位(部门)“一把手”的监督信息与相关违纪违规、考核考察、巡察整改、审计报告等外部信息与来电来访、个人事项报告等内部信息进行有效整合,建立“一把手”监督信息数据库,通过对数据梳理、分析和比对,将有价值的信息记录在案,作为“一把手”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的重要参考。二是加强“一把手”8小时外监督,制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8小时外”监督工作的通知》,成立联合监督小组,通过聘请派驻纪检书记、社区书记、网格员代表为特邀监督员,赋予监督员监督、建议、评议的权利,结合监督员在日常监督、明察暗访和入户调查中收集反馈的问题,建立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纪实档案,将档案与组织、纪检、审计、巡察等发现的问题相互印证,形成研判意见,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的重要依据。三是持续营造监督氛围,多方宣传“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在干部民主推荐、干部考察、干部任前公示等环节中的群众知晓度的同时,做好“一把手”教育引导,通过制作专属“督督”卡通人物形象,开通“督督在线”监督工作专栏,聚焦干部监督工作关键节点、节假日,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网格媒体宣传一批讲政治、守廉洁、严用权方面先进典型;适时披露“一把手”违规违纪、失职失责情况;实时发布干部监督政策法规、提示提醒信息,逐步形成以实效为导向的常态化干部监督机制。
鄂托克前旗委组织部
代春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