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开展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和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围绕村级法治建设,坚持规范议事决策程序,群众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要想让法治的种子在乡村扎根,解决乡村振兴路上的一些新情况,需要进一步做好法律普及工作。所以作为基层干部,要立足实际、着眼需求,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法律进村入户,让普法工作更具针对性、实效性,拉近了法律与群众的距离。
加强法治宣传,基层干部要筑牢法治根基。作为基层干部,要深入农村一线,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农家书屋等阵地场所,持续化、常态化进行农村法治宣传,并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选派基层专业人员在田间地头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有效引导群众尊法学法用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确保基层干部群众知法懂法,夯实法治乡村建设基础。
建设法治乡村,基层干部需要改进工作方法。如何既解开矛盾又让村民服气,考验着工作方法。要采取喜闻乐见的方法,将农村土地纠纷、邻里矛盾、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反电信诈骗、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向群众讲解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
加强法治建设,还要大力培养农村法律人才。基层要做好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建设,培养立足农村法律服务的基层法律工作者,直接面向农村提供法律服务。把基层法律工作者打造成农村法律服务的主力军;加强农村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做到村村有调解能手,解决农村民间纠纷;组织法律志愿者,通过志愿服务,为农村提供优质免费法律服务。
整合基层法律服务资源。可以通过为村民提供公益性法律顾问、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受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一站式”法律服务,使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服务效能,提高办事效率。
法治的生命力在于实施。通过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要让群众不仅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也要明白如何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基层干部,要把法治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抓实抓牢,为乡村振兴打下更好的基础。(乐亭县马头营镇 张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