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湖北省宜城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深入全市重点区域、场所,开展保护兰花等野生植物宣传教育普法活动,营造家喻户晓、人人参与浓厚社会氛围。
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宜城市地处北纬31°,辖区的流水镇山林密布,气候温和湿润,土壤疏松肥沃,适宜兰草生长,山林中常见野生蕙兰和春兰。
前不久,在流水镇兰花交易市场,民警邱彪和检察院干警一同对经营者种植、销售的苗木进行逐一检查,耐心宣讲兰属植物保护及种苗政策,发放环境资源保护宣传手册,提高其自觉性和法律意识。
我们宜城的兰花主要有慧兰和春兰两种,野生兰花的根相对家养兰花的根要细小皮实点,根较长,走向也很不规则……民警还走进流水镇黄湾村中心小学,为学生讲授一堂生动有趣的普法课,对照宣传手册,教授分辨野生兰草的技巧,提醒他们玩耍时不要误采,并向亲朋好友广泛宣传,争当小小生态文明宣传者。
据悉,宜城公安还设立法治宣传服务点,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展板等形式,向群众普及保护野生植物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共张贴发放宣传手册、海报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
警方提示:眼下正是春暖花开时节,市民在野外踏青时,应当自觉爱护自然环境,切忌随意采挖售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杜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