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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检察院成功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优化营商环境

益新闻 用户:宁古薄 13908℃

2024年4月2日,桂阳县检察院成功支持磋商的两起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圆满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这是该院利用非诉讼方式,诉前化解纠纷、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又一具体实践。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保护生态环境已成为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此次事件中,县自然资源局执法队经群众举报,发现有人非法开采建筑用灰岩矿,破坏了山岭原有地貌,使得生态资源受损,侵犯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桂阳县检察院及时启动支持磋商程序,全程参与见证赔偿磋商,成功解决了这一环境纠纷。

在磋商过程中,检察院及时提供了法律支持,加强跟进监督。经过释法说理工作,涉案人员均认识到了非法采矿行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造成的严重损害,自愿承担责任,并保证将受损土地修复到位。最终,双方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有力地保护了生态环境。

此次事件是桂阳县检察院积极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表现之一。将继续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有效衔接,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落到实处。这不仅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也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推动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