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你们的帮助,要不我们的种子赔偿款真不知道啥时候才能解决好。4月22日一上班,河南省太康县马厂镇的葛红涛等三位村民,就匆匆来到该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一面锦旗交到执法人员手中后,上前紧紧握住执法人员的手连声感谢说。
原来,此前,葛红涛等三位村民共同承包了10亩地,准备繁育大葱种苗卖钱。今年春耕春管开始后,3人通过微信三次向山东省潍坊市某农业发展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6万元的大葱种子,随后雇人进行育苗。等这些大葱苗育好后,我们三个人将会有一笔可观的收入咯。想着不久后的收入,葛红涛三人心里乐开了花。
可是,今年4月6日,他们到地里查看大葱出苗情况时,却发现大葱苗出的稀疏不齐,粗略一算整个地块大葱出苗率只有40%左右,三人随即与山东潍坊经销商联系。可是,让葛红涛三人没有想到的是,电话接通后,经销商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我们的大葱种子没有问题,应该是你们管理出了问题。
我们购买种子加上雇人育苗的劳务费用,前后一共花费了72000多元。这72000元对我们三个农民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再说了,山东省潍坊市离我们太康又有数百公里,如果去山东潍坊向经销商讨要说法,来回吃喝拉撒又得花不少钱。我们该怎么办啊!万般无奈之下,三人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来到了太康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农民利益无小事。了解情况后,太康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查看。经调查,执法人员初步判断是大葱种子出了问题。
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太康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张杰拨通了山东省潍坊市某农业发展科技有限公司的电话。分析原因、讲解利害关系,经过前后9天、10余次的沟通协调,山东省潍坊市某农业发展科技有限公司逐渐认识到了错误,最终同意退还葛红涛三农民购买大葱种子及育苗的劳务费用。
4月20日,在张杰等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的见证下,山东省潍坊市某农业发展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分两次将72000元赔偿款转了葛红涛。要不是你们的帮助,我们这7万多元损失说不定还得一段时间要不回来。县农业农村局就是我们农民的‘保护神’!葛红涛深情地说。
面对葛红涛等人的赞誉,执法人员淡淡一笑说:作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王慧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