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3月28日以来,渠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卫计监督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全县城区内生活饮用水、现制售水和住宿、美容美发、汽车站等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开展卫生监督检查。
截止目前,共检查各类公共场所90余家。检查中,监督员深入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逐项检查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持证情况;全面检查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保洁、卫生操作程序等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督促经营单位完善公开相关卫生制度和合理设置信息公示栏、禁止吸烟标志等警示标牌;督导经营单位全面落实“三防”设施和措施。并向经营者宣讲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及艾滋病防控、禁烟控烟等知识,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同时监督员还认真排查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线索。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出,并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实行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对违法违规线索建立台账,统一组织依法查处,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卫生安全。
通过此次监督检查,全县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了公共场所卫生、法律和责任意识。同进主动配合,及时整改并落实,全力消除卫生安全隐患,有效提升了渠县公共场所卫生整体质量。(渠县卫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