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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生态司法保护基地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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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福州中院、长乐法院联合福州海警局、福州市海警局长乐工作站,区农业农村局、区海洋与渔业局、漳港街道开展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生态司法保护基地启动仪式。

福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彤,长乐区政府三级调研员曾文雄,长乐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岩,福州海警局执法部副部长黄勇标,市人大代表张翼、郑丽垠,受聘的生态技术调查官代表以及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活动中,林彤副院长致辞。张翼代表宣读守护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倡议书。与会有关单位签订《关于长乐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

根据框架协议,今后各有关单位将联合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信息互通、工作协调和沟通交流;完善案件联动办理机制,开展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等破坏长乐海蚌种质资源专项行动;立足保护区环境要素特点,强化刑事制裁、民事赔付与生态修复有机衔接,探索运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认购碳汇、劳务代偿等修复性判决方式,促进生态环境功能及时有效修复;健全巡回审判机制,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保护区内增设法治宣传栏,宣传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等。

会上,长乐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岩为福建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饶小珍教授等三名专家颁发生态技术调查官聘书。

随后,与会人员分别赴长乐漳港三营澳海滩、长乐漳港海蚌场为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生态司法保护基地、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巡回法庭及法官工作室揭牌;当天在三营澳海滩,福州中院生态庭庭长林樑为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志愿者队伍授旗。

连日来,志愿者们已开展了捡拾垃圾、清理海滩、巡逻等志愿服务。

当天,与会人员还实地查看海蚌育苗情况,详细了解世界海蚌及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相关情况。

长乐漳港海蚌是我国海产品中的珍品,又名“西施舌”,在全世界独一无二。长乐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于1985年成立。2017年4月,该保护区入选福建省首批50处重要湿地名录。今后,长乐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依托该生态司法保护基地以及巡回法庭、法官工作室,联合各协作单位,健全完善“专业审判团队+执法力量+生态技术调查官+志愿者”立体化司法保护体系,努力为守护清新福建、生态福建、美丽福建贡献更多法治力量。(陈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