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弘扬优良作风、树好公职形象、保持清正廉洁,提升公职人员诚信履职意识和能力,拜泉县营商局开展诚信进机关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拜泉县营商局主要负责同志围绕《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出台背景、社会信用的定义、守信激励措施和失信惩戒措施等方面,对《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进一步加深了全体党员干部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守信意识,大家表示作为机关职工要积极在诚信建设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加强自身信用管理。
会议强调:作为信用体系建设的牵头部门,县营商局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领会社会信用条例的立法精神,准确把握其主要内容,增强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自觉将条例贯彻好、运用好、落实好;要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要求,担当主体责任,不断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要做诚信表率,营商局班子成员要带头树立诚信形象,争当诚信的传播者、践行者、建设者,要引领党员干部切实提高个人诚信素养,以实际行动推动机关政务诚信建设迈上新台阶。
下一步,拜泉县营商局将继续不定期开展诚信进机关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信用意识,促进诚信社会建设,为营造拜泉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作出积极贡献。